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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115寶佳高中學生獎學金(115年4月2日截止)

【獎學金金額】:
新臺幣20,000元整,每校每年級一人申請(申請人數若超過核定人數,依【114-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獎助對象】:
就讀於國内公私立普通中學、綜合高中學術學程及各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班非職業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高一、高二、高三在校學生,均可提出申請。

1.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証明文件者。

2.持有相關機構核發之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異) 或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的有效證明文件(含戶籍謄本)者。

【申請條件】:
1. 114-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
2.在校無記過處分紀錄。

【應繳文件】:
1.申請表
2.申請條件相關證明文件
3.114-1學期成績單
4.戶籍謄本

【申請資格、申請資格表格、繳交資料詳見附件資料】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請於115年4月2日(四)放學前,將申請文件繳交至註冊組,逾時不候。

申請辦法及相關申請表單下載(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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