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至115/03/06星期五止)
詳請參閱附件。
金額與名額:高級中等學校八十名,每名新臺幣二千元。
申請條件:
一、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 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校內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6日(星期五)截止。
符合資格且有需求的同學,務必詳閱申請辦法,在期限內備妥申請文件,主動至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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