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政府原民會「114年度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計畫」
轉知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
主旨: | 轉知本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稱原民會)「114年度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計畫」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原民會114年6月27日中市原文字第1140007208號函及原民會114年度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補助計畫簡要說明如下: |
(一) | 受理期限: |
1、 | 上半年度申請:114年7月1日(星期二)起至7月25日(星期五)止。 |
2、 | 下半年度申請:114年11月1日(星期六)起至11月25日(星期二)止。 |
(二) | 受理機關:本市各區公所。 |
(三) | 補助對象及資格: |
1、 | 補助對象:公、私立小學、國中及日間部高中職生。 |
2、 | 補助資格: |
(1) | 具原住民身分。 |
(2) | 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 |
(3) | 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以低收入戶家庭優先補助,中低收入戶次之。 |
(四) | 應備文件: |
1、 | 申請書1份。 |
2、 | 領據1份。 |
3、 | 學生身分證明文件。 |
4、 | 學生(申請人)戶籍謄本。 |
5、 | 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
6、 | 學生(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 |
7、 | 校外安親班或補助立案證書影本。 |
8、 | 繳費收據正本(應蓋有公司行號章及負責人印章): |
(1) | 上半年申請補助,繳費收據應為114年1月至6月。 |
(2) | 下半年申請補助,繳費收據應為114年7月至12月。 |
三、 | 旨揭補助所需相關申請書件,請至原民會官網(http://www.ipd.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各項福利措施查詢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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