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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一、高二第二次段考考程表

【備註】: 
1.請同學依班級、座號依序就座。未註明考試科目者,該節自修。「正常上課」的時段請依課表上課。
2.請在「原班級」應考,副班長請務必協助清空抽屜,手機不得放抽屜,違者依考試規則扣分。
3.測驗開始15分鐘後不得入場應試,若有遲到15分鐘者請直接至教務處。
4.請同學務必閱讀「台中市立大甲高中學生考試規則」,以維護自身考試權益!
5.除了英聽以外,其他各節皆依據鐘聲作息,英聽測驗結束後請於教室自修。
6.生物跑班選修,請至知行樓1樓「自主學習一」教室進行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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