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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2 學期補考考程表 (0716更新)

 ★ 7/16更新,因303教室冷氣故障,原303教室移至新304教室(行政大樓三樓,303教室旁) 

 ★ 7/15更新,因教室搬遷作業,原305教室移至新304教室(行政大樓三樓,303教室旁) 

台中市立大甲高中112學年度第二學期

學生補考注意事項

 

  1. 座位表當天公佈於各考科教室外,請依座位表入座。

  1. 應考同學應穿著校服(制服、體育服或學校紀念衫),並攜帶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卡,其他證明文件不予接受。

  1. 未帶證件考試者,依〈考試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第九條,懲處警告乙次,並請於考試前,或考試後立即至教務處補發身分證明。未申請補發身分證明者,該科不予計分!

  1. 未著規定服裝者,開學後罰以愛校服務2次。

  1. 不得攜帶手機及電子穿戴裝置(耳機、智慧眼鏡、智慧手錶、智慧手環、智慧佛珠)。

  1. 考試鐘響後15分鐘後不得入場考試,考試開始30分鐘後方能交卷離場。

請應考同學詳閱學生手冊內之考試相關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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