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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

為鼓勵學生關心校園性別平等議題,提升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的機會,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有學生提案機制,歡迎同學踴躍參與,提出具體建議與想法。

一、提案受理時間

每年受理提案2次,收件截止日期如下:

  • 第1次:每年3月16日

  • 第2次:每年9月15日

二、提案方式

學生可透過以下管道提出建議:

  1. 向學生會或其他學生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學生自治組織向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出。

  2. 學生個人或學生自治組織亦可直接向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案。

三、提案內容

提案主題以教育部權責範圍內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議題為限。

如提案內容屬學校或地方政府權責,將依相關程序由權責單位處理。

四、申請方式

請至國教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網站下載相關申請表件,填寫後連同佐證資料寄送至指定電子信箱:

gender@mail101.nhes.edu.tw

如接獲補件通知,應於通知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補件。

五、相關資料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及提案單,請參閱本公告附件。

歡迎同學關注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積極表達意見,共同營造尊重、多元、友善的校園環境。

臺中市立大甲高級中等學校 校安中心 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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