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臺中市初賽各場地領隊會議
一、 依據旨揭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 各場次會議如下:
(一)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115年11月2日(星期一)上午10時於霧峰區霧峰國小1樓會議室。
(二) 港區藝術中心:115年11月4日(星期三)下午2時於演藝廳。
(三) 市立大里高中:115年11月4日(星期三)上午10時於該校國際會議廳。
(四) 南屯區大新國小:115年11月6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該校演奏廳。
(五) 大甲體育場:115年11月3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大甲體育場。
三、 有關各場地領隊會議相關事宜,由各承辦學校公告於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專網https://art.tc.edu.tw/music/暨臺中市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專網https://art.tc.edu.tw/folksong/ 。
四、 檢附承協辦學校及場地聯絡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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