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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114學年度未能領取畢業證書名單

名單請見附檔。

 

若需申請以下表件,請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修業證明書修滿120學分才能申請。請攜帶身分證件、一張大頭照(無法立即領取)。

歷年成績單未達120學分可申請。若需重補修後成績,請上校務系統,確認老師已登錄成績,再來申請。

 

重補修須於畢業兩年內完成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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