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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114學年度防災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相關事宜

本案相關事項如下: (一) 報名方式:請備妥表件,註明「114學年度防災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以郵寄方式或逕送本局學生事務室彙辦(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二) 繳交表件: 1、 報名表1份。 2、 服務學校校長同意書1份。 3、 2吋半身正面相片1張黏貼於遴選報名表。 (三) 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25日(星期五)止。 (四) 遴選與公告:114年7月29日(星期四)進行書面審查作業,具特殊條件者優先錄取;錄取名單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www.t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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