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3次分科模擬考日程與範圍表
附註:
1. 入場至考試開始鈴響前,不得翻閱試題本、亦不得書寫、劃記、作答。
2. 為使同學適應大考考試規則,請同學攜帶手錶,養成應考好習慣。
3. 入場六十分鐘後始可繳卷,繳卷後請留在試場自修,下課鐘響才可離開,以免影響其他
班級。
4. 請302報考學生在原班應試;
其餘考生:報考社會組學生至自主學習(二)教室應試;
報考自然組學生至自主學習(一)教室應試;原班請照常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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