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中市立大甲高中 「113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校內甄選實施要點
臺中市立大甲高中 「 113 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校內甄選實施要點
壹、依據:113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 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簡章彙編。
貳、簡章推薦報名資格:
一 、 高一至高三上學期止須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含)學分以上。
二、 在校學業成績(第1至5學期學業總成績分數之平均)排名在各科、各學程前 30% 以內者。
三、 全程均就讀本校,「資訊應用學程」應推薦至「商業與管理群」;「建築技術學程」應推薦至「土木與建築群」;「美工科」 、「室內設計學程」、「廣告設計學程」 應推薦至「設計群」。
四、參加學程互轉之學生不得參加校內繁星計畫評比;高一下選讀學術學程,高二上選讀專門學程者,若有缺額,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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