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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安中心海葵颱風第二號通報

校安中心海葵颱風第二號通報
112年9月2日11時
一、中央氣象局預計於9月2日上午11時30分發布編號第11號中度颱風「海葵」海上陸上颱風警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一級開設。
二、中度颱風海葵暴風圈預計於9月2日晚間接觸臺灣東部近海,須嚴防強風影響,強風影響區為東部、東北部、中部山區、北部及西南沿海、恆春半島及離島地區。淹水警戒區9月3日為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臺南市、高雄市和屏東縣等六縣市,9月4-5日亦增加為新北市、南投縣、澎湖縣等九縣市,適逢天文大潮期間,須注意強降雨造成之海水倒灌及積淹水。
三、研判海葵颱風今(2)日晚間起至4日最接近臺灣,3-4日影響最劇,各級學校(館所)須做好防颱整備。
四、請學校加強掌握師生參加戶外活動情形(活動隊伍領隊請保持手機暢通),若隊伍活動區域為颱風警戒區,請主動聯繫並要求活動暫停,且進駐安全場所,俟颱風威脅解除後再行出發。通報路徑:首頁 > 表報作業 > 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
四、為即時掌握颱風動態及因應強大雨勢可能導致損害等因素,請各直轄市教育局、縣(市)政府及聯絡處隨時掌握各級學校災損狀況及提供必要之緊急應處。請協助持續宣(勸)導學生避免從事海、水域及山區活動。
五、請各教育主管行政機關督導管制所屬學校(館所)若有發生災損情形,通報人員於安全無虞狀況下,利用本部校安中心網頁完成「海葵颱風」災損之校安通報作業,通報路徑:首頁 > 表報作業 > 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館所)按實際「受當次天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且「需緊急給予協助」者,核實填報災損金額,務必確認是否有誤植情形(如:多填一位數、金額未詳估算等),以確保災損金額之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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