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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公告「臺中市登革熱、屈公病及茲卡病毒感染症」之孳生源清除及防疫措施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112年3月31日中市衛疾字第1120041140號函辦理。

二、 依據旨揭公告規定,本市轄內公、私場所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及民眾應主動清除所屬場域及住家室內外(含大樓中庭、工(農)地、菜(農)園、花圃、側溝、屋後溝、樓梯間、共同走廊、開放空間、退縮空地、防火巷、地下室等防空避難設備及頂樓等)之積水容器及積水處等孳生源,避免孳生病媒蚊幼蟲(孑孓),如未主動妥善管理、清除積水容器及積水處,導致孳生病媒蚊幼蟲,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三、 時序即將登革熱流行季節,請各校(園)於大雨過後務必加強巡查及落實校(園)內積水處清除,以免因孳生病媒蚊幼蟲(孑孓)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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