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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衛生福利部於110年3月1日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中華民國110年3月1日起,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自111年12月1日停止適用

一、 依據本府111年12月16日府授衛疾字第1110331485號函辦理。

二、 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市府衛生局衛生稽查員白小姐,(04)25265394分機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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