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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2月6日中市教體字第1110107800號轉知社會局111年12月2日中市社助字第1110159558號函暨本市食物銀行自治條例第4條辦理。

二、本市社會局結合6大超商辦理愛心守護站,針對未滿18歲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提供緊急餐食食用,相關領取規範及注意事項分述如下:

(一)本案服務對象:
1、設籍或居住本市弱勢家庭有緊急餐食需求之未滿18歲兒童或青少年。
2、針對服務在案的失走兒少或緊急保護個案由本市警員連結餐食資源。
3、本府社會局社工人員評估有緊急餐食需求之個案,由社工員親自帶領至門市領取者。

(二)合作商家:包含統一、OK、萊爾富、全家超商、楓康超市、家樂福、社團法人原住民深耕德瑪汶協會等約1,550個門市據點,24小時皆可及時至上述超商門市領取緊急餐食。
(三)提供緊急餐食內容:
1、包含米飯、麵食、麵包等主食及飲品(酒精類及菸品除外)。
2、緊急餐食以店內用餐完畢為原則,如有特殊情況方可外帶(如疫情升溫,店內禁止內用)。
3、以實物給付方式協助兒少,不以現金給付方式。
4、在社會局回報前,可持續提供兒少餐食,讓兒童餐食服務不中斷。
5、遇有特殊情形,超商(市)店員通報113保護專線協助處理,並於通報單中簡述敘明,以利後續憑辦。

(四)注意事項:
1、兒少需填寫由兌換門市店員所提供之基本資料表單及於憑證發票上簽名,俾便門市店員即時通報該局社工及本市學校老師展開追蹤與輔導機制。
2、學童已有申請本局安心午餐券者,於非午餐時段,當家庭有緊急事件發生或者兒少因無人照顧導致飢餓等緊急餐食需求時,亦可至超商門市領取愛心守護站服務之緊急餐食。

三、檢附臺中市愛心守護站學校宣導單張及臺中市愛心守護站計畫作業流程各1份(標題連結)。

四、倘有關愛心守護站領取餐食任何疑問,請逕洽該局社會救助科承辦人,約用社工員王凱渝,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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