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安]公務機關使用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相關原則宣導
相關宣導事項如下:
為避免公務及機敏資料遭不當竊取,導致機關機敏公務資 訊外洩或造成國家資通安全危害風險,重申各公務機關使用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相關原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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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之資通訊產品不得使用大陸廠牌,且不得安裝非公務用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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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通訊設備不得處理公務事務,亦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惟實務上各機關多有透過個人資通訊設備(如智慧型手機或筆記型電腦)處理公務事務之需求(如收發電子郵件或安裝即時通訊軟體進行通報等聯繫事宜),請各機關加強以下措施:
1、落實安全性設定:如智慧型手機應以純文字讀取郵件 及關閉信件預覽功能等,筆記型電腦應加強帳號密碼 管理及關閉資源分享功能等。
2、定期執行軟體/韌體更新及安裝防毒軟體等。
3、加強機關同仁資安意識:如不隨意開啟來路不明之郵件、勒索軟體防範宣導、社交工程攻擊防範等。
4、宣導內部同仁禁止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且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一律禁止處理公務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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