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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為配合教務處學期成績結算作業,請高三同學配合事項(請假結算日期)

高三學生請假結算日期:
1. 第1次結算:115年4月29日(三)上午10時前 ,將4月28日(含4月28日當日)以前的假卡送至生輔組,逾期不候。
2. 第2次結算:115年5月28日(四)上午10時前 ,將4月29日至5月27日(三)期間的假卡送至生輔組,逾期不候。

備註:
1、以上請假期程請同學按時完成。
2、事假應事先完成請假手續。
3、請假同學請於返校後2週內送出假卡。
4、有關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25條第1項前段:「學生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以零分計算。」有關全學期計算係計算至該學期結束,高三則為到畢業典禮當日,請同學務必注意,留意自身缺曠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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