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國內腸病毒已進入流行期,請學校加強落實腸病毒衛教及防治工作,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4年11月25日府授衛疾字第1140363465號函、本府114年11月21日府授衛疾字第1140359895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20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40125000號函辦理。
二、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顯示,國內腸病毒疫 情持續上升,114年第46週(11月10日至11月16日)全國腸病 毒健保門急診就診人次超過流行閾值,已進入腸病毒流行 期,社區腸病毒檢出以克沙奇A型為多,且仍持續也檢出伊 科病毒11型,近期並有新增伊科病毒11型感染併發重症死 亡病例,嬰幼兒感染腸病毒併發重症風險持續。
三、 為降低腸病毒傳播風險,避免病毒於校園傳播,或由學生帶回家中感染其他嬰幼童,請學校依據「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強化腸病毒防治措施,重點如下:
(一) 教育學生正確之腸病毒傳染途徑、預防方法及相關知識,宣導正確勤洗手、呼吸道衛生、生病時盡量在家休息等正確防疫觀念,並提醒照顧者密切留意腸病毒病童健康狀況,倘出現重症前兆病徵,應儘速送往大醫院就醫。
(二) 提供潔淨之廁所與洗手設備(含適當數量肥皂或洗手乳等),並張貼正確洗手之宣導資料。
(三) 保持環境清潔與通風,定期以濃度500ppm含氯漂白水重點消毒孩童常接觸物體表面;如處理腸病毒病人分泌物或排泄物汙染,則使用濃度1,000 ppm的含氯漂白水進行消毒;消毒水擦拭完畢後靜待10分鐘,再以清水擦拭一次完成消毒。
(四) 注意學生健康及請假情形,如發生腸病毒個案及疑似群聚事件,應依規定進行疫情通報,並配合衛生單位進行防治措施。
四、 有關「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等相關資料,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之傳染病及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自行下載參考運用。
一、 依據本府114年11月25日府授衛疾字第1140363465號函、本府114年11月21日府授衛疾字第1140359895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20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40125000號函辦理。
二、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顯示,國內腸病毒疫 情持續上升,114年第46週(11月10日至11月16日)全國腸病 毒健保門急診就診人次超過流行閾值,已進入腸病毒流行 期,社區腸病毒檢出以克沙奇A型為多,且仍持續也檢出伊 科病毒11型,近期並有新增伊科病毒11型感染併發重症死 亡病例,嬰幼兒感染腸病毒併發重症風險持續。
三、 為降低腸病毒傳播風險,避免病毒於校園傳播,或由學生帶回家中感染其他嬰幼童,請學校依據「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強化腸病毒防治措施,重點如下:
(一) 教育學生正確之腸病毒傳染途徑、預防方法及相關知識,宣導正確勤洗手、呼吸道衛生、生病時盡量在家休息等正確防疫觀念,並提醒照顧者密切留意腸病毒病童健康狀況,倘出現重症前兆病徵,應儘速送往大醫院就醫。
(二) 提供潔淨之廁所與洗手設備(含適當數量肥皂或洗手乳等),並張貼正確洗手之宣導資料。
(三) 保持環境清潔與通風,定期以濃度500ppm含氯漂白水重點消毒孩童常接觸物體表面;如處理腸病毒病人分泌物或排泄物汙染,則使用濃度1,000 ppm的含氯漂白水進行消毒;消毒水擦拭完畢後靜待10分鐘,再以清水擦拭一次完成消毒。
(四) 注意學生健康及請假情形,如發生腸病毒個案及疑似群聚事件,應依規定進行疫情通報,並配合衛生單位進行防治措施。
四、 有關「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等相關資料,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之傳染病及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自行下載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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