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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應避免前往危險水域

一、 依據114年臺中市政府全民防溺分工事項辦理。

二、 鑒於每年夏季民眾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因疏忽、不諳水性或違規前往危險水域從事水上活動,而發生意外事故者時有所聞,為避免類似不幸事件發生、提升水域遊憩安全,請協助透過電子告示板、公佈欄或網頁等管道,常態宣導水域遊憩活動安全注意事項,保障民眾安全。相關宣導標語建議如下:

(一) 戲水場域要慎選,夏日出遊保安全!臺中市11處主要危險水域地點查詢網址(https://www.tourism.taichung.gov.tw/2674532/post)(另開新連結)。

(二) 危險水域易發生溺水意外事故,請民眾切勿前往危險水域活動以保自身安全,不聽勸導者得由水域主管機關依法裁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三) 民眾戲水如發生意外,務必謹記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及防溺十招,詳情請見內政部消防署消防防災館(網站:https://www.tfdp.com.t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62&article_id=195) (另開新連結)

三、 另檢附救溺五步及防溺十招宣導文宣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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