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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辦理113年10月份活動及文宣

一、 為促進本市家庭教育推展,以達成家庭教育法所定目標, 請貴機關(學校)惠予協助將旨揭活動資訊發布官方網頁及相關媒體平台宣傳,鼓勵所轄及民眾踴躍報名參加。 二、 本活動資訊,亦可採分享連結本中心臉書粉絲頁貼文(網 址: https://reurl.cc/6dkqer) (另開新視窗),轉知民眾踴躍報名參加。 三、 請本府各機關及各級學校(含幼兒園)惠予協助轉請所轄各單位於所屬各類網路媒體平台分享宣傳活動訊息(包含各區親子館、圖書館分館、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婦女及新住民培力中心、新住民藝文中心 、樂齡學習中心、社區大學、長青學苑、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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