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為配合111年度關帳作業,請同仁協助配合事項

(1)同仁若有健康檢查費用補助案、文康活動費用補助案請於11月30日前向人事室申請核銷(如同仁於上述日期之前來不及安排,請延至112年度辦理)。

(2)本年度差旅費請於於12月16日前送達會計室核銷,如於12月16日之後之出差旅費請逕洽會計室做個案處理。

(3)另健康檢查規定如下,40歲以上每兩年補助一次4500元並給予公假一日登記(課務自理),未達40歲則僅給公假無補助費用。詳情請參閱附件臺中市立各級學校暨幼兒園教職員健康檢查處理原則(代理教師不適用)。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