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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事宜

為協助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該會設置助學金申請辦法。
1. 申請期限:第一(上)學期:每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第二(下)學期:每年2月10日至3月10日。
2. 核發金額:大專院校:每名新臺幣15,000元。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每名新臺幣10,000元。國中(小)學:每名新臺幣5,000元。

若有需要的同學,請在下一年度申請期限內備妥文件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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