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113學年度綜高宣導研習

各位老師好:

一、各國中於分區研習後至113年4月1日前,安排對九年級學生辦理綜高宣導。並填寫宣導實施成果表。

二、於113年5月31日前,免備文寄送至總召學校屏北高中(紙本寄送至屏北高中教務處實研組,並請同時將電子檔寄至
ppsh524@ppsh.ptc.edu.tw信箱)。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