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行天宮急難救助(急難變故發生日六個月之內)
一、金額與名額:請詳見辦法
二、申請資格:
本辦法涵蓋家庭急難、學生急難及醫療急難濟助:
1.『家庭急難濟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2.『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3.『醫療急難濟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其醫療費及看護費支應有困難者。
4.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上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三、截止日期:急難變故發生日六個月之內。
請符合資格且有需求的同學,詳閱申請辦法,在期限內備妥申請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申請辦法及相關申請表單下載(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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