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學金】台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112/10/2截止)

金額與名額:高級中等學校八十名,每名新臺幣二千元。
申請條件:
1.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1)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校內提出申請時間:自112年9月15日(星期五)起至112年10月2日(星期一) 止。

請符合資格且有需求的同學,詳閱申請辦法,在期限內備妥申請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