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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普賢獎助學金(112/10/2截止)

名額與金額:台中市公私立各高中學校推薦學生一名,每名每學年新台幣壹萬元。
申請條件:
1.須設籍台中市滿六個月以上。
2.每學期學業成績無任何各科不及格,品德行未受記過處分。
3.同一年度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
申請時間:112年9月15日到112年10月2日(因需辦理校內申請資格審查會議,提早截止申請)

請有需求且符合資格的同學在期限內,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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