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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客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培訓計畫」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12598B號函辦理。
二、 為儲備本土語文合格授課師資,提升本土語教師教學知能,爰辦理旨揭認證培訓,參與培訓認證二階段均合格者,始頒發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
(一) 第一階段(報名及資格審查):112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於南區國光國小辦理。
(二) 第二階段(專業培訓課程):通過第一階段認證之人員,須依擬申請認證之教育階段參加共同課程及分組課程,培訓總成績達80分者為合格。
三、 旨案參與對象與資格、認證辦法、報名方式及培訓日期與地點等資訊,請詳見計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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