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培訓及儲備113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各學科中心種子教師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0月2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150482號函辦理。
二、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及學科群科中心設置與運作要點」第6點及第8點規定,種子教師受推薦資格需為高級中等學校現職合格教師,服務年資3年以上。
三、 貴校如有意願推薦人選至各學科、資源中心種子教師團隊,請與受推薦者確認其意願後,於112年11月17日(星期五)前,將推薦名單,以電子郵件(免備文)寄送至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張子安先生(電子信箱:ntnu3657@gssscsc.org、聯絡電話:02-7749-3657)彙整;如無推薦人選者,無須回復。
四、 檢附「113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科中心種子教師推薦名單」空白表件1份。
二、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及學科群科中心設置與運作要點」第6點及第8點規定,種子教師受推薦資格需為高級中等學校現職合格教師,服務年資3年以上。
三、 貴校如有意願推薦人選至各學科、資源中心種子教師團隊,請與受推薦者確認其意願後,於112年11月17日(星期五)前,將推薦名單,以電子郵件(免備文)寄送至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張子安先生(電子信箱:ntnu3657@gssscsc.org、聯絡電話:02-7749-3657)彙整;如無推薦人選者,無須回復。
四、 檢附「113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科中心種子教師推薦名單」空白表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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